【摘 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高校后勤劳动用工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用工管理,妥善处理历史问题,实现新老用工方式的平稳过渡,是摆在高校后勤管理工作者面前十分紧迫而重要的课题。笔者结合高校后勤工作实际,做了一些针对性的探讨。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律与每一位劳动者的工作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这部法律的出台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对实行社会化改革的高校后勤这种特殊层面也将产生深刻影响。如何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抓好配套制度建设,实现新老用工方式的平稳过渡,是摆在高校后勤管理工作者面前十分紧迫而重要的课题。下面结合高校后勤用工管理工作的实际,浅谈几点思考。
《劳动合同法》的制订,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高校是国家培育人才的重要阵地。教职员工队伍的建设,特别是后勤服务队伍建设,是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之一。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将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因而对和谐稳定校园的构建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当前,全国绝大多数的高校后勤的用工,存在着正式工与聘用工、正式工与合同工身份界限,而且这些聘用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的用工数量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是后勤服务的主要力量。过去劳动用工中待遇上的同工不同酬、合同的不平等签订、社会保险的不规范缴纳等现象明显存在。要解决这些违背法律的现象,就必须把思想统一到新《劳动合同法》要求上来,规范用工行为,完善用工手续。
随着《劳动合同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二OO八年元月一日正式实施,其宣传贯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我们必须积极行动起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全国人大关于组织好今年12月的《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月活动,努力形成决策者依法行政、管理者依法办事、员工懂法守法敬业的良好局面。
高校后勤部门繁多,工种复杂。用工形成的类型、岗位类型、人员的基本状况等情况十分复杂。因此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前,要认真摸清情况,掌握好一手资料,同时要积极调研,做好方案,为新一轮劳动合同签订做好准备。
一是从用工形成的基本类型入手。从全国大多数高校来看,后勤用工大概有以下五个类型:学校事业编制职工、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手续的合同制职工、集体所有制的职工、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前留转下来的外聘员工以及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后后勤新自主招聘的员工。
二是从后勤用工的岗位类型入手。后勤岗位类型大体有三种,即管理岗位(机关及部门管理性质岗位)、技术岗位(如水电、锅炉、机车等岗位)、工勤岗位(如环卫、楼寓服务、门卫)。
三是从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工种结构等基本状况入手。
清理摸底的内容除常规登记外,还应包括涉及岗位调整情况、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包括种类、年限、标准等)、何种方式进入、证明人等。同时还要查阅历史档案资料,对与记载有出入的或资料不详细的要进行必要的走访调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要建立好员工档案。员工资料档案是员工履历的重要证明材料,也是处理单位和个人劳动合同关系等事项的重要资料。因此,建档工作必须严谨、全面、准确、规范。
3、要建立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组建专班运作,确保清理工作有序开展。转变按“静态”的以“事”为中心的传统人事管理模式,按照现代人力资源管理原则,创造性地制定制度、建立机制、开发人力资源管理模块,发挥有效的管理作用,为建立长期的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后勤社会化形势下的高校后勤服务企业(或实体),面临着以下几个方面的严峻问题,即如何打破身份等级界限,调整好后勤内部劳动关系和分配关系,提高用工效率、窥避用工风险,如何调整后勤管理者、服务者、消费者三者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在新一轮聘岗工作之前,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科学合理、从紧设置岗位职数,提高用工效率。作为实行模拟企业化运作高校后勤实体,在用工岗位设置上,必须要结合工作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任务大小、难易程度和技术含量高低来进行岗位设岗。要改变当前在后勤工作中存在的“看的多、干的少”、“养闲人”等人浮于事的现象,切实做到精简高效。
2、从严把握用工条件,科学拟定岗位职责和用工标准,合理确定岗位工资待遇。在拟定岗位职责上必须要做到既高度概括,又必须全面具体。在设置用工条件上,要做到与岗位的工作性质和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相匹配。在确定工资待遇上,既要考虑岗位工作性质和技术含量、难易程度等因素,又要考虑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还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当地的生活水平,充分做到明岗、明事、明责、明酬,做到明码标价,公示如众。
3、公开、公平、公正,扎实做好新一轮聘岗工作。在新一轮聘岗过程中,必须按照新法和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严格人员聘用程序,规范聘用合同内容。同时,在聘用过程中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真正做到全员竞聘,签约上岗。
1、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包括人事制度、聘任制度、用工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教育培训、福利保险等;其中聘用制度包括机构设置、招聘制度、公示制度、考核与录用办法、考核制度和解聘辞聘制度等,使其知职、知责、知薪、知规、知法。
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后勤管理制度,扭住当前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体制僵化、机制不活的局面。要真正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相适应的“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能者上、庸者下”,按需设岗、竞争上岗、以岗定薪、按岗聘用、签约上岗、考核付酬的管理机制。
2、依法行事,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确保相关制度有效实施。
一是要做到依法行事。《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个符合法律要求、职工能理解、单位能承受、社会能认可、法人代表能接受的体现公平和谐的规章制度。
二是扎实做好聘用工作过程管理,确保聘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做到把好选人关,选准岗位最适合的人。
三是完善聘用合同的制订和签订工作。要坚持依法用工,依法制订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必备条款,按时审慎签订,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避免犯避重就轻、打擦边球、踩红线等低级错误。部分高校后勤在这方面教训是深刻的。在实际操作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新《劳动合同法》不仅取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终止合同的有关条款,而且在合同订立时限、合同期限、违约赔偿等许多方面对用工单位还有更加严格的要求。
四是建立完善用人培训考核制度,严格用人过程管理。教育培训、考试考核是用人单位加强员工队伍管理和促进员工素质、能力、服务质量提高的一种手段,也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而不能简单的作为辞退员工的一种借口。
毋庸质疑,在过去后勤管理服务工作中,虽其身份不同、待遇悬殊,但其贡献是功不可没的。这是任何人不能忽视的。因此,在做好新一轮聘任工作的同时,保证聘用工作的有效衔接和聘用队伍的相对稳定,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理好历史问题。切忌采取一刀切、甩包袱等简单行为。
一是妥善处理好在聘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调动各方积极性。
二是妥善处理好历史问题。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和教育事业性单位的特殊性,加之高校后勤改革不定型等形成的问题与现行法律的碰撞所带来的用工与务工间的矛盾问题,其实也主要是经济问题,包括单位经济负担、员工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缴纳、过去经济补偿等。这些历史问题处理的好,就给校园和社会增加一份和谐,反之就增加一份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因此,无论是后勤内部还是校方(特别是没有正真实行后勤社会化的高校),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依照有关政策制订好清算办法,结好账。在这个问题上,学校要给后勤必要的政策扶持,帮助后勤分门别类、分类指导,把历史问题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三是采取多办法、多途径、多渠道,积极稳妥地做好落聘人员的工作。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按照制定的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先统一“卧倒”,明确清算政策,标准到人,然后按岗位要求,竞聘上岗,对落聘人员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兑现清算政策和标准。
随着国家对劳动合同关系的逐步完善,人们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用工成本、管理成本、服务成本、服务价格将发生变化,精细化管理、“全成本核算”将进入实务操作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规范后勤管理工作,给后勤管理工作者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积极主动争取学校加强对后勤的领导和政策支持。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学习,把握好脉络和精神实质,做《劳动合同法》的忠实履行者,细致、深入、具体、全面、科学地做好后勤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做到政策吸引人、待遇留住人、环境培育人,营造和谐稳定的服务环境,不断提高后勤人员素质和精神风貌,为建设一支勤奋务实、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和谐共处的后勤服务团队,为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