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9HACZ4685
项目分包(标段):
第1包
第2包
第3包
第4包
第5包
第6包
第7包
财政编号:RWHF2019-1669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4月3日
第1包互联网实训室硬件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圣大天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九新村集资房住宅小区8号楼1402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零伍万叁仟伍佰元(¥1053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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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第1包采购一批。
第2包互联网金融实训室专用软件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悦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5F-K010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陆万壹仟元(¥361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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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第2包采购一批。
第3包农村金融实训室硬件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荔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口淮矿馥帮天下24栋2403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壹拾捌万捌仟元(¥118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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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第3包采购一批。
第4包农村金融实训室专用软件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悦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5F-K010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肆拾叁万伍仟元(¥43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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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第4包采购一批。
第5包财税管理实训室硬件设备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荔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科学大道交口淮矿馥帮天下24栋2403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肆万玖仟元(¥134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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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第5包采购一批。
第6包财税管理实训室专用软件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京悦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水西门大街2号银都锦创广场5F-K010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柒万肆仟元(¥37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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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第6包采购一批。
第7包共享云桌面设备及软件采购: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鼎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天元路1号留学生园1号楼103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玖拾贰万捌仟伍佰肆拾元(¥9285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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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第7包采购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何宝珠,何璐,陈华,朱方洲,张翼
招标(采购)人名称:皇冠登录入口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900号
联系人:方春龙
联系方式:0551-63865020
集中招标(采购)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市场六楼
项目负责人:王康秀 联系电话:0551-66223781、66223922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03日至2020年04月07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一)中标通知书发出情况:
茂荫财金学院第二实训室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