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水平,强化资助育人效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大力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3号)和《2023年安徽省学生资助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国 励志 感恩 诚信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8日至5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1.开展学院第十届诚信自强之星评选表彰
(1)评选对象为专科层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个院部推荐3-5名,5月19日前将推荐表及典型事迹(300字)材料报学生处。
(2)评选条件:遵守公德,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勤俭节约;意志坚强,热爱生活,乐观向上,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学习成绩优良;具有顽强的毅力和拼搏进取精神,在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公益志愿等方面的事迹突出。
(3)评选程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二级院部审核、学生处复核、初审名单公示、学院评审、表彰奖励。
(4)奖项设置:诚信自强之星10名,各奖励1000元;诚信自强之星提名奖5名,各奖励500元。
2.开展“助学筑梦铸人”征文比赛
(1)征文主题:助学筑梦铸人。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征文内容:由受国家奖励或资助的学生亲自撰写,讲述本人的青春奋斗故事。
(3)每个院部推荐5-10篇,文章要求原创,严禁抄袭,5月19日前将征文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4)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人数按照参数总数的5%、15%、20%比例确定。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3.举办第十六届“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
(1)每个院部推荐2-3人,演讲时间为5分钟,演讲内容要求原创、联系实际,比赛选手及参加学生要求为受资助学生。
(2)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人数按照参数总数的10%、20%、30%比例确定。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5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
4.学生处举办学生资助政策宣讲会
组织受资助学生中的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感恩母校、报效祖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等典型代表分享个人成长成才、感恩奉献的经历。
5.各院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各院部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学习或竞赛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利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客户端,以及“国家反诈中心”“全民反诈”APP等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
6.各班级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
在校各班级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毕业班辅导员开展助学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协助做好毕业还款确认工作。
7.总结表彰
学院召开总结表彰会,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四、活动要求
1.各院部要充分认识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树立诚信学风、争做诚信学子的良好氛围,确保活动月取得显著成效。
2.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效,健全学生资助诚信教育的长效机制,丰富财贸素养教育内涵,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构建以诚信为荣的资助育人工作机制。
3.各院部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和《2023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学生处。材料包括:开展主题月活动的具体时间、宣传形式、活动内容和图片、特色做法及成效、学生参加人次等。活动总结材料要求短、实、新,文字材料不超过2000字。
学生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