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皖教学〔2021〕1号)和《皇冠登录入口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认定办法》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在籍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全体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理想信念坚定;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热爱劳动,崇尚美德,关心他人,乐于奉献;
4.学习刻苦,按时修完全部学业,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每学年智育测评成绩均位于班级前20%,每学期德育测评(财贸素养)成绩均在85分及以上,无补考课程;
5.省级优秀毕业生须从学院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具体考核标准可参照《皇冠登录入口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认定办法》中“三、评选条件(二)量化考核”执行;
6.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得到社会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名额分配
根据皖教学〔2021〕1号文件规定,学院按照在籍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总人数的3%比例评选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2022年毕业生人数8014人,评选名额为24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四、工作安排
1.3月16日前,各毕业班辅导员组织民主评议,在班级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所在院部审核。
2.3月24日前,各二级院部进行资格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在本院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情况报告、党政联席会议记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量化考核表》报送学生处(纸质表及电子版)。
3.4月2日前,学生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将初审合格名单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定。
4.4月8日前,经学院研究,确定2022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5.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审批,发文表彰,颁发《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的原则,规范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评选结果”四个公开,认真做好评选材料上报工作。
2.规范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表中的“个人基本信息”、“曾获荣誉”、“主要事迹”由学生本人填写, 辅导员、所在院部审核,“班级推荐意见”由辅导员填写、所在院部审核。
3.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设立监督电话及信箱,对反映的情况,经认真核实后要及时查纠。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工作粗疏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学生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