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
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届普通高等教育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院2010届毕(结)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数据核对注意事项
1、各系认真核对2010届毕(结)业生人数。
2、各位同学须仔细核对本人学号、姓名、性别、专业、身份证号等信息,并签字确认,如信息有错,请在备注栏修改。
3、凡身份证号码有误或有变更的同学,请于5月15日前持身份证到学生处核对,否则以教育部下发的数据为准。
因高考报名时身份证号码出错的,需提供原所在中学证明、当地招办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学生处审核。
因更换二代身份证导致号码变更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交学生处审核。
二、摄像时间
2009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摄像要求
着装整齐,不奇装异服,男生不留长发,女生头发不遮脸部,不染彩发,否则不予拍摄。
四、收费标准
电子图像信息采集费按省教育厅统一标准15元/人,各系于5月15日前将各班级费用收齐交学生处汇总,由学生处交新华社安徽分社。
五、工作安排
请各系认真组织本系学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5月24日原则上要求班主任到场组织好本班学生的摄像工作。
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直接影响毕业证书的办理,请各位班主任务必通知本班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拍摄,逾期将不再安排时间。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