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春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财教〔2009〕42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省财政厅下达我院200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资金28.3万元。补贴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含休学、借读学生),补贴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专科生实际总数为7188人,折算补贴名额为1415人,按照19.7%比例将补贴名额分配至各系。
6月18日前,班委推荐、班主任平衡把关,初评名单须在本班级 范围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报所在系。
6月19日前,所在系负责审核汇总,将《200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评审名单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6月23日前,学生处负责审定、汇总,报分管领导审批,制表发放。
各系、各班级要认真做好2009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评审工作。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已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仍可享受临时伙食补贴,要确保临时伙食补贴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规范评审程序,按时报送评审材料。各班级要确保在放假前将临时伙食补贴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