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2008-2009学年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下: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评优为契机,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风和校风建设,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评奖评优范围为上一学年度全日制在籍在校生中三年制高职2007级、2008级和五年制2005级、2006级、2007级、2008级及三年制中专2007级、2008级学生。
1.评选办法依据我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办法》,详见学生手册。评选名额据实计算,不四舍五入。
2.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3.评选程序为各班级评选推荐、所在系(部)审查、学生处审核、学院研究审定、公示、行文表彰。
4.进一步规范评选材料的报送工作。各班主任应认真填写《皇冠登录入口评优审批表》,按规定的时间报送所在系部;各系部要对各班级报送的评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
5.评选结果由学院行文公布,获奖的学生须填写评优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并颁发荣誉证书。
6.在评选工作中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获得的荣誉或奖项,追回已发证书及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10月23日前,各班级将各类评选推荐结果上报所在系部;
10月30日前,各系部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评审表格及材料汇总报学生处;
11月15日前,报学院研究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11月20日前,行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