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关于印发< 安徽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1〕13号)精神,现将我院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通知如下:
成员:吴晓光、薛卫敏、王永平、朱玫林、陶云龙、杨建平、唐学华、李秀珍、徐明、程众、丁蓉
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1730名,各省辖市名额分配见附件。
选聘范围为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受到系部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
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学院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发布安徽省2011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各院系要抓紧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已经离校的毕业生,要明确专人,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做到宣传发动的全覆盖。要将大学生到村任职的政策待遇、选聘对象和条件、时间节点等主要事项告知毕业生,具体内容参见《安徽省2011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二)网上报名(5月20日9∶00至5月30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后,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院学生处),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学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6月1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1年6月15日至6月17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及时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五)笔试(6月19日下午14∶30—17∶00)
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3分。
笔试后,省选聘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学校将对面试入围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统一复审。7月2日8:00-17:30,面试入围人员应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历,报名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等到所报考的省辖市选聘办再次进行资格确认,并根据各市公布的县(市、区)选聘指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
面试采取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对因自行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由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安徽人事考试网公示5天。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