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关于印发< 安徽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2〕17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毕业生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员:吴晓光、薛卫敏、王永平、朱玫林、陶云龙、杨建平、唐学华、李秀珍、徐明、程众、丁蓉
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全省共选聘大学生村官2160名以上。其中,面向国家985、211重点院校毕业生等择优选聘330名以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834名。
选聘对象的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专科应届毕业生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学院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发布安徽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公告;各院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毕业班班主任要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到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将大学生村官任职享受的政策待遇以及选聘程序、时间节点等主要事项告知毕业生,具体内容见《安徽省2012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公告》。
(二)网上报名(5月18日9:00至5月28日16:00)
皖籍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原籍所在的省辖市,原则上实行定向报名。外省籍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报考,每人限报一个省辖市。
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仔细阅读“报考指南”,并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后,须及时与本校选聘工作办公室联系(院学生处),并按要求进行备案。
省选聘办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学校分别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着重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并在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5月30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31日16:00前按要求在网上缴纳40元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缴费后于2012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下载并打印《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
(四)笔试(6月17日下午14:30—17:00)
省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部分内容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50分。笔试后,分省辖市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
笔试后,省选聘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团省委和学校将对面试入围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统一复审。7月2日8:00-17:30,面试入围人员应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查表》(从省人事考试网上打印)等到所报考的省辖市选聘办再次进行资格确认,并根据各市公布的县(市、区)选聘指标,填报志愿任职地所在的县(市、区)。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确认手续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并进行资格确认。
面试采取按县(市、区)分组进行,面试后,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对因自行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各省辖市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上报本市拟聘用人员名单,省选聘工作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对象,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天。
以省辖市为单位集中举办大学生村官岗前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由各市选聘办通知。培训结束后,各市统一将大学生村官派送到县(市、区)。县级组织部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协议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