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2〕328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专科层次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参照省教育厅分配我院2012年的2104个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各院系专科层次学生数分配推荐评审名额如下:
三、评审办法
1.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并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为:A档每生每年4000元;B档每生每年3000元;C档每生每年2000元。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连续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评审要求
1.各院系依据《皇冠登录入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
2.各班主任要做好广泛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通过评选国家助学金,促进校风建设。
3.各院系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精心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4.评审程序为各班级推荐、所在院系审查、学生处审核汇总、学院研究审定、公示。国家助学金评审学生名单须在班级内公示二个工作日,学院公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5.各院系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须经所在院系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并附有会议记录。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
1.10月23日前,各院系将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2.10月30日前,学生处完成国家助学金材料评审;报请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11月7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2.国家助学金相关数据信息需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同时提交。
(三)报送要求
各院系的评审报告是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各班级分配名额、班级公示情况和院系初评结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