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度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
为认真做好2011-2012学年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积极分子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评选范围为三年制高职专科2010级、2011级;五年制高职2008级、2009级、2010级、2011级;三年制中专2010级、2011级在籍在校的学生。
1.评选条件依据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三好学生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办法》,详见2012年新版《学生手册》。学院奖学金评选名额按照班级人数评选比例据实计算,不四舍五入。
2.各院系部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按照条件,严格程序,认真做好各项评奖评优工作。
3.评选程序为班级推荐、所在院系部审核、学生处会同教务处审核、学院审定、公示、行文表彰。
4.进一步规范评选材料的填报工作。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填写《皇冠登录入口评奖评优审批表》,按规定时间报送所在院系部;各院系部要对各班级推荐名单及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
5.获奖的学生要认真填写评奖评优审批表,记入学籍档案。
6.严肃工作纪律。在评选工作中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院将撤销其所获得的荣誉或奖项,追回已发证书及奖金,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
9月25日前,各院系部进行资格审查,在院系部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将相关评审表格及材料汇总报送学生处;
10月9日前,学生处会同教务处审核确定初审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研究;
10月18日前,行文表彰,打印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