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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字〔2017〕14号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的通知》(皖资研会函〔2017〕7号)文件要求,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资助政策,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勇于登攀,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学校决定开展“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体师生

二、征文主题

自立自强 励志成才 报效祖国

三、写作要求

1、征文体裁不限,可以是散文、报告文学、资助故事、演讲稿、受助感言,也可以是工作案例、调研报告。题目自拟,限3000字左右。

2、文章要求紧扣主题。学生作品须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和心路历程,介绍自己受到国家、学校、社会资助后学习、生活和思想成长的故事和感悟,并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所思所想所感,能够展现坚定理想信念、勇于登攀、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守信的精神面貌,使参赛作品富有较强的感染力。教师作品可以结合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经验体会,谈在完善学生资助政策和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新进展、新变化,突出反映学生资助政策实施效果和工作获得感。

四、投稿要求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选拔、推荐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一收齐稿件后于12月20日前打包发送至学生处邮箱aftvcxsc@126.com

2、稿件版式统一设为A4纸型,文章标题为二号黑体,正文内容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末页落款处须写明作者姓名、学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手机号码。稿件中若参考和引用文献资料,请采用文末注的形式说明引文的出处。

3、投稿者须填写《作品原创性承诺书》(见附件),并将手写签字的原件一并送交学生处。

五、奖项设置

1、学校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数由评委会按投稿比例确定,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所有稿件,由学校择优报送安徽省学生资助中心,参加“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征文活动。

学生处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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