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坚持将资助育人作为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滋蕙计划项目、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困倍增计划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若国家有新的政策出台,以新出台的政策为准)
安徽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国家和安徽省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我校每年奖励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资助范围约为在校生总数的3.3%,我校奖励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三档:4500元、3000元、2000元。资助范围约为在校生总数的22%,我校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确定下达。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经办机构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为5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到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原省级贫困县(含叶集区)等32个县(市、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及以上的2016年及以后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实行补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最高补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行补偿。
7.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滋蕙计划项目。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滋蕙计划项目,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普通高中学籍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二、学校资助政策
1.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凭助学贷款《回执证明》,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
2.学校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比例约占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1%,奖励标准为:一等2000元/学年、二等1000元/学年、三等500元/学年。
3.学校助学金。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违纪行为的在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比例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资助标准为:一等1000元/学年、二等500元/学年。
4.学费减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无力缴纳学费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院部和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后免除相关费用。
5.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固定岗设有助管、助教、助学等三类岗位,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80元;勤工助学临时岗按小时计酬,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7元。
6.“助困倍增计划”。学校以10倍资金配套教职工爱心助学捐款,以翻倍资金配套社会捐资助学和校友捐资助学款项,共同设立“助困倍增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孤儿、残疾、遭遇重大变故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特殊困难资助3000元、2000元、1000元;突发临时困难资助不超过5000元。
三、大学生医保
在肥高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国家、省规定的最低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按年集中参保缴费,享受待遇保障周期为缴费下一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属地管理和学籍地参保原则,在肥高校学生均应在合肥市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在户籍地认定为困难人员的,可以选择在户籍地享受资助参保。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jyt.ah.gov.cn/tsdw/xszzglzx)“资助政策”栏目下载,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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