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第六届学生会成员任期已到,即将换届。经请示院党委,定于4月15日召开学院第七次学代会,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成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会设成员9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兼学习部长1名,文艺部长1名,体育部长1名,劳动生活部长1名,男生宿管部长1名,女生宿管部长1名,实践部长1名,治保部长1名。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品行端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起率先垂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综合测评在班级位列前1/2;
3、工作能力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较好,乐于为同学服务;
4、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基础好,在同学中有威信和感召力。
2、系团总支初步考察,确定初选名单(每系25人),报院团委、学生处。
3、院团委、学生处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名单。
4、院团委、学生处和各教学系组织面试答辩,根据面试答辩成绩确定院系学生会干部候选人推荐名单。
5、对院系两级学生会干部候选人推荐名单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学生会成员候选人多于应选成员20%,拟产生11名候选人。候选人名单上报院党委审定。
6、候选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院学代会,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成员。
7、确定各系学生会干部候选人提交各系学代会差额选举产生系新一届系学生会干部并报院团委、学生处备案。
代表应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在校青年,而且应该是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原则,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
3、在学习、劳动、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广大青年酝酿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各班级组织召开会议,选举产生院第七次学代会代表,报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
各系学生会换届改选工作要求在4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自定。
注:各系初选名单于3月27日前交至院团委(包括推荐材料),参加大会的代表名单于4月1日经系团总支审核后交至大会筹备组秦志超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