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安徽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皖青联〔2009〕7号文)精神,现将我院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和范围:2009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和班集体。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要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原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2、获得过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过院级奖学金;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
4、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
5、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6、入学以来,班级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各项综合评比在系里名列前茅。
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省直团工委分配我院名额为:“省级三好学生”6名、“省级优秀学生干部”2名、“省级先进班集体”1个。
(一)五系一部各推荐1名三好学生,五系各推荐1名优秀学生干部和1个先进班集体,于3月13日前报送学生处;
(二)学生处、团委、各系部于3月16日开会研究,推荐出6名三好学生、2名优秀学生干部、1个先进班集体。
(三)3月19日前推荐预选名单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一)“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
(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并听取任课教师和其他班同学代表的意见,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
(三)被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学生和班级,要认真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
凡被评选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由团省委、省教育厅颁发证书或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