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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通知

关于对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2/03/23 点击量: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53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线上课程(原MOOC)、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双基”建设项目中的教学示范课等。

二、检查方式

检查形式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

课程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到期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一年,每个项目仅可申请延期一次;对于申请结题验收但验收结果给予“建议延期”的项目将视为延期一年;应结题且已批准延期一年结题而仍未通过验收的一律做撤项处理。

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线上课程(原MOOC)

1.检查验收类型:2018年及之前延期项目和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结题验收材料要求:(1)项目结题报告;(2)《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1) (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符合 “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开设且完成2个完整教学周期的课程, 将由平台统一公示课程运营情况);(3)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

3.阶段检查材料要求:项目进展报告

(二)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1.检查验收类型:2018年度延期项目和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结题验收材料要求:项目结题报告

3.阶段检查材料要求:项目进展报告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

1.检查验收类型: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阶段检查材料要求:项目进展报告

(四)社会实践课程

1.检查验收类型: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阶段检查材料要求:项目进展报告

(五)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检查验收类型:2018年度延期项目和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结题验收材料要求:(1)项目结题报告(2)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需学校教务处盖章; 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URL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可访问,以便专家评审,否则建议专家直接给予“建议延期”;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3)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

3.阶段检查材料要求:项目进展报告

(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检查验收类型: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阶段检查材料要求:项目进展报告

(七)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项目

1.检查验收类型:对全部延期未结项的精品开放课程(含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和 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智慧课堂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结题验收材料要求:项目结题报告

(八)教学示范课项目(“双基”建设项目)

1.检查验收类型:2020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阶段检查材料要求:项目进展报告

三、时间安排

2022年3月28日前将课程建设类项目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报告电子版等相关材料(扫描为PDF版,文件不超过10M,文件名:姓名+项目名称)发送至学院科研办邮箱acmkyc@126.com。

四、相关要求

1.线下课程(原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 教学示范课项目由各高校按照要求组织专家检查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其他课程建设类项目,各高校须给出学校审核意见及盖章,可不再组织专家检查验收,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另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

联系人:刘玮    电话:0551-63865093


附件:1.年度检查验收相关附件

2.课程建设类项目验收目录

 

教务处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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