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
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为进一步引导教职工牢固树立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1年我院继续深入实施“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现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限额
拟遴选建设3个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改示范专业建设点、2门院级精品课程、设立4个教坛新秀奖、资助8项教育教学与人文社科研究项目。
二、申报评审原则与程序
本次申报评审工作按照“个人申报,系部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原则与程序进行,体现公正公平。
三、申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均需详细填写相关申报表。除此之外,可附相关说明材料,每份材料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请参照《申报指南》(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
院系部、个人申报材料须于2011年5月10日前报科研处。
附件: 《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