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字〔2011〕11号
关于做好2011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
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根据教育厅有关要求,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须于2011年10月上旬上报教育厅。为做好2011年的人才培养数据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采集平台采用2011年新版V2.11a001版,请各部门从学院科研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
2.各部门相关人员在填报数据时,务必仔细阅读数据表中的注释与说明,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3.各部门于10月8日上午10点前将数据汇总上报科研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201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任务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