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精神,做好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稿(1份)和电子文档报科研处张翼老师(E-mail:acmkyc@126.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学院组织专家遴选并公示后报省教育厅。
立项范围和限额:(1)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我院申报限额为2项);(2)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限报2项);(3)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或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限报2项);(4)精品开放课程(限报2门),申报负责人需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5)省级教坛新秀(限报2项),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学第一线教师;(6)省级教学名师(限报1项),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长期承担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2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7)省级教学团队(限报2项);(8)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限报1项);(9)教学研究项目(限报6项),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结合学院的实际,宜将2014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与本年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并轨,2014年度不再另行下达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其“立项范围和限额”执行上述规定,凡是在此申报限额内由学院遴选向上推荐的项目,经省教育厅评议审核未予批准立项者,直接认定为2014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