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08号)精神,现组织2016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皇冠登录入口申报项目限额基数(表1)
项目
类 型
|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特色专业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
教坛新秀
|
教学名师
|
教学团队
|
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
教学研究项目
|
教学研究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
|
教学成果奖
|
项目限额
|
2
|
2
|
2
|
2
|
1
|
2
|
1
|
2+4=6
|
2(承办A、B类赛事项目优先)
|
大赛项目
|
资助额度(万) |
3 |
3 |
5 |
0.5 |
0.5 |
3 |
5 |
备注
|
3万(承办赛事项目可申报6万)
|
备注
|
皇冠登录入口申报项目限额基数(表2)
项目
类 型
|
质量品牌基地
|
精品开放课程
|
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
大学生创客实验室建设计划
|
学院自行设置项目
|
学院自行设置项目
|
“立足供销、服务三农”的校、社合作开发项目
|
教师企业工作站运行成效项目
|
项目限额
|
2
|
2
|
4
|
2
|
2
|
5 |
资助额度(万) |
6 |
1.5 |
2 |
4 |
3 |
2 |
备注:(1)指标限额是指学院向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限额。(2)本次立项项目的全部建设经费由学院自行解决。(3)学院自行设置的“立足供销、服务三农”的校、社(指供销社或所属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属合作开发项目,不接受纯理论研究型课题研究。(4)教学研究重点项目资助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8万元。(5)教学成果奖在全国大学生技能竞赛A级比赛获得国家赛事第三等级奖励以上的学校和指导教师团队,且自2014年来未获得教学成果奖励的成果的认定。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6万元,三等奖0.4万元。(6)教师企业工作站运行成效项目,限20所教师企业工作站或由所属教学系与企业工作站合作申报,评审原则“以企业工作站为依托,以运行成效为基础,以建设目标看发展前景”。(7)教学研究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承办大学生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按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由竞赛承办单位申报。“承办省教育厅支持举办的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或组织,可通过此项目申请给予承办项目的经费资助。承办受省教育厅委托的学科和技能竞赛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适当补助。”
二、申报规定
1、已有省级质量工程在研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除申报教坛新秀、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之外,此次项目申报人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
2、专业建设类项目原则上由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或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主持申报;已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省级高职高专教改示范专业的不再重复申报。
3、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的规定执行。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结合学院的实际,宜将2016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与本年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并轨,2016年度不再另行下达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
三、相关要求
1、学院自行设置的“立足供销、服务三农”的校、社(指供销社或所属企业)合作开发项目”,由学院按照项目申报正常程序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该项目属合作开发项目,不接受纯理论研究型课题研究。项目由我院教师作为项目主持人组成研究团队,与省、市、县供销社或所属企业合作开发项目。要求:项目要凸显服务供销社发展或服务“三农”,研究周期为3年,其研究成果要不少于2篇公开发表的论文、1项实质性合作成果或可供项目验收的合作开发项目,并通过1年的检验取得较好的成效。若项目实际投资过大,在合作方给予资助仍难以支撑其研究费用外,由主持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论证并报学院同意后确定追加资助。
2、教师企业工作站运行成效项目,限20所教师企业工作站或由所属教学系与企业工作站合作申报,评审原则“以企业工作站为依托,以运行成效为基础,以建设目标看发展前景”。
教师企业工作站运行成效项目《申报书》,请直接使用省教育厅提供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3、教学研究项目(重大教学改革项目):承办大学生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按重大教学改革项目由竞赛承办单位申报。“承办省教育厅支持举办的A、B类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的单位或组织,可通过此项目申请给予承办项目的经费资助。承办受省教育厅委托的学科和技能竞赛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适当补助。”
4、请各院系部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5、2016年9月18日上午11:20前项目主持人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学院科研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6、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联系人:张翼。
邮箱:acmkyc@126.com,电话:63865093。
四、评审推荐
科研处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或委托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后按照规定的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
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及相关项目申报书
(注:以上附件可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通知公告”栏内直接下载)
科研处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