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所、中心:
遵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7〕151号)、《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和《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2018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限额
1、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我校限报重点项目为4项,每项资助经费6万元。
2、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我校限报重点项目为5项(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重大项目为1项(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除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之外,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1、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要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重大项目限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重点项目旨在提升学院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3、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项目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不超过一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18年1月1日起算。(以教育厅立项文件时间为准)
四、重大项目选题要求
(一) 自然科学
1.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服务业,发挥高校科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2.各高校集中本校优势的科技资源,与企业进行集成协同攻关,申报的项目应已与企业签订协议,且有实质性合作。
3.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二) 人文社会科学
1.基础研究项目应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以及学科建设中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体现学术前沿的研究课题。
2.应用研究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党的十九大精神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等重大课题攻关。立足推进我省“十三五”科技工作,针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网络安全等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协同攻关,注重吸收各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
3.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五、重点项目选题要求
(一)自然科学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旨在培育提升高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协同创新,实现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重点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高校、企业和产业联盟间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
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 项目重复。
(二)人文社会科学
重点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个人兴趣爱好自行确定。
申报的项目应避免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六、材料报送
1、学院受理申报时间:2017年12月22日前。
2. 报送方式:各申报人直接将材料报送学院科研处。
3. 报送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电子版:《申请书》(请标注:姓名,如,张三),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处邮箱acmkyc@126.com。
4. 其他要求: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务必保持一致。
附件:1.高校评审推荐2018年度安徽高校科学研究项目一览表.xls
2.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3.安徽省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