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话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活动主办单位:
自2010年以来,教育部已经成功推动参与了17次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话活动,初步形成了职业教育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对话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产教对话,深化产教对话内容、丰富对话内涵,经与有关部门、行业协商,初步确定了2012年重点指导和支持的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话活动计划(见附件)。
本计划为开放性计划。除已经列入的对话活动外,鼓励地方根据区域经济和产业分布特点,选择优势特色产业,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行业举办职业教育产教对话活动。对于组织有序、特色鲜明、影响力大且与已经公布的对话活动涉及行业不重复的对话活动,经核准可增补列入年度计划,我部将作为活动的指导单位支持和参与。
对话活动具体事宜由对话主办单位联合有关部门另行通知。各活动主办单位要认真设计详细活动方案,不断深化活动内涵,提高对话活动的质量和影响,并在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将活动总结及有关资料报送我司。各地应充分认识对话活动对于推进职业教育教产合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协调职业学校参加相关活动。
已列入计划的活动,请主办单位于活动举办一个月前将活动方案报我司,拟增补列入计划的活动,请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于2012年3月3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我司。
联系人:郭静
联系电话:010-66096809
邮箱:jchzc@moe.edu.cn
附件:2012年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对话活动计划表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