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教育规划纲要,转变思想观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突出立德树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突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突出对薄弱学校和皖北、农村、连片贫困地区的支持。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突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突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转变工作作风,突出政风行风改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1.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教育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分阶段、分层次、分专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推动十八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十八大精神理论研究,进一步坚定师生员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行动的指导与督查。
2.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深入贯彻第二十一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实施创新一套基层组织设置新模式、创新一套党员发展新机制的“1+1创新年行动”。完善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和督导专员的配备、管理和监督。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校党建工作。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模式和方法,加强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职业院校职业道德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做好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培育良好的师德风范。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组织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开展辅导员工作技能大赛。
4.加强高校和厅属中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议事规则、领导分工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加大民主推荐、竞争上岗、差额考察等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力度。健全培训机制,提高高校、厅属中专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管理水平。加强与长三角地区高校合作,互派优秀后备干部挂职锻炼。
5.加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确保工作有重点、措施有创新、落实有成效。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构建“三位一体”的廉政风险管理体系,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加强对重大教育发展项目、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大改革措施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创新党风廉政教育形式和载体,不断提高干部防腐拒变能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继续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深化党务、校务公开,全面推进高校“阳光治校”。
二、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充分激发教育生机活力
6.深入推进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充分发挥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能,全面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落实任务分工,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推进改革试点。筹备成立安徽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和制度。加强对各地教育改革试点的指导,分类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做好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改革有力有序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7.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完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和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强化综合素质评价在育人过程和升学考试中的作用。推广职业教育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强对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建设与质量提升工作的指导。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扩大实施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千人培养计划”。推进科教结合,实现高校学科、人才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8.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制度。积极探索高考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改革途径,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考试工作,进一步透明规范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行为。加大高职招生制度改革力度,扩大自主招生规模和范围。探索推进自学考试综合改革。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
9.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实施全省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和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遴选认定首批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加强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进一步夯实高校科研创新的能力和基础,力争在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和获奖等方面有更多突破。紧紧围绕国家和我省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引导和组织高校深度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及服务产业发展。加强高校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严格规范科研行为。
10.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合作,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引导高校积极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学术团体。促进应用型本科院校、国家和省示范高职院校国际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加快推进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试点项目。加大对教师、学生国(境)外培训、研修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国外友好城市、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深化安徽教育融入长三角教育联动发展。
三、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1.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全面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589所,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帮扶民办普惠园和企事业单位办园。建立学前教育奖补资助机制,完善各类奖补、资助政策。做好《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培训推广,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抓好幼小衔接、家园共育工作,规范办园行为,促进科学保教。
12.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围绕农村薄弱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完成2365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建立“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下的农村学区委员会管理制度。完善校长教师区域内定期交流制度,促进校长和教师在县域内学校定期交流、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加强对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指导,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确保进城务工落户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3.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构建创新教育的体制机制和实施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评估确立一批优秀省示范高中,充分发挥省级示范高中在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国家中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高中改造计划。
14.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深入推进皖江城市带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及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深化职教集团体制创新,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相关政策;推进教产合作、校企一体办学改革。促进区域合作和省市共建,继续支持皖北职教发展,推进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职业教育特色发展,加大对安徽金寨职业学校建设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基础能力建设。推进中职教育政策和制度建设,实施中职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科学管理能力。完善对口高考改革措施。开展国家和省级农村职业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工作。
15.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调整、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完善专业预警制度。全面总结第一轮质量工程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期质量工程建设。组织实施“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启动安徽大学“211工程”四期建设。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与保障体系,开展省级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质量抽检工作。
16.大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筹备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安徽省民办教育专项发展规划。研究出台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公共财政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设立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健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准入制度。推进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对民办高校及民办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的监管。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进一步完善年检制度。
17.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深入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学历继续教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推动社区教育发展。加强高校继续教育管理,指导高校规范校外函授站(点)和校外学习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成人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培养模式改革。
18.支持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加快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启动实施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建设工程。依托相关学校研究成立全省特殊教育听力、培智、盲资源中心,举办特殊学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加快民族聚居社区和乡镇的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认真完成教育援藏援疆工作任务,提高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提高教育质量
19.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阳光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进一步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预警和处置工作。实施艺术教育特色工程,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加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和“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继续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规范学生军训工作为重点,提高高校军事理论课开课率,努力抓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加强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
20.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教学点数字资源全覆盖项目。进一步加强校园网建设,完成40%以上尚未接入宽带的农村中小学宽带接入工作。启动安徽教育云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为20万名中小学师生提供公共存储、计算能力及各种应用服务。制定教育信息化考核办法,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普遍应用,确保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应用覆盖60%以上的学校,46%的学科教师具备利用数字资源有效开展教学活动的能力。
21.积极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认真学习宣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指导各市开展二类、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及中小学规范汉字书写能力测评工作。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22.逐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加强日常管理,依法规范教师校外兼课行为。组织好第29个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
23.提升中职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召开全省教师工作会议。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分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核编进程,及时补充教师,切实解决幼儿园教师数量短缺问题。加强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全面完成2013年“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大力实施中职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建立企业能工巧匠到中职学校专兼职任教的通道,壮大中职“双师型”教师队伍。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出台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实施意见,建立中小学教师“省考、县管、校用”体制。积极推行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加大教师交流力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保障教师待遇,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边远山区、特教学校的教师在工资、职务(职称)等方面倾斜力度。
24.稳步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试点高校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高校重新进行核编,建立定期动态核编机制。组织实施新修订的“皖江学者计划”,加大“高校博士后工程”实施力度。积极组织实施“教育名师工程”,大力培养造就学科领军人才、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全面实施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突出抓好高校青年教师业务提升培训,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深化高校职称评审改革,完善职评标准和推荐办法。
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化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25.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消除制度和政策性障碍,逐步取消定点学校,减少就学障碍、简化入学手续。进一步完善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办法,消除升学的限制。切实做好电子教育券工作,总结推广“钱随人走”的实施办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的内涵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和活动开展,完善亲情电话管理与使用办法。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
26.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资助体系。健全覆盖各类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不让一个孩子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政策。扎实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推动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在线申请。加强贷后管理及本息回收工作,切实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推动在公办普通高中试行孤儿免费教育。
27.推动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全国大学生就业信息服务一体化系统”功能,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供求信息共享机制。打造职业教育、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精品课程,支持建设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积极宣传推介“三支一扶”、“选调生”、“选聘生”、“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义务兵役等基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建立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资金,实名制开展“一对一”帮扶。
28.统筹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严格实施学生及用餐情况实名制信息管理,严格按月拨付结算,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加快学校食堂建设进度。开展食堂供餐试点,大力推进食堂供餐,逐步提高食堂供餐比例。进一步强化监管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公示。
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29.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切实转变会风、文风,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加强对调研结果的应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重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推进政务微博建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30.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推进《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立法进程。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教师和学生申诉、行政复议等工作。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宣传贯彻《高校章程制定办法》,加强高校章程制定的分类指导与试点工作。
31.完善教育经费保障和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统筹推进教育民生工程,支持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教育发展,加大对农村地区、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以及特殊群体教育的投入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各类教育收费政策。加强经费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切实发挥其正能量作用,严格国有资产管理。积极推进公办高校试行总会计师制度。坚持勤俭办学,深入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32.全面加强教育督导。宣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推动市、县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完善教育督导问责机制,扎实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全面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资格准入制度,积极创新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方法,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监测,完成第三届省督学换届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33.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谐稳定。推进全省学校安全防护基础建设,深入开展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完善教育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督查。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学生安全教育水平。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师生网络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文明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