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教高函〔2014〕7号
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印发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学条件处负责。教学条件处电话:010-66096925,电子信箱:gaojs_jxtj@moe.edu.cn;爱课程网运行维护工作联系人:王妍、居烽,电话:010-58582357、58582323,电子信箱:kfkc@hep.com.cn。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彭璐、杨剑,电话:0551-62831841。
附件: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管理办法.pdf
安徽省教育厅高教处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