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度高校自然科学
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皖教秘科〔2017〕1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6〕80号) , 2017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经学校组织申报、 评审、 公示无异议并报省教 育厅等流程后, 立项的项目已经产生, 现予公布。
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报省教育厅文件中对项目经费资助额度的承诺, 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同时,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 切实加强科研项目及经费的管理,督促项目承担人精心组织项目实施, 按时完成项目研究任务;并按照项目分类管理要求和研究进展,及时将相关内容上传至省教育厅科研管理信息平台,以便于统计 分析和审核检查。 对未按承诺落实项目经费和履行项目管理责任的高校, 省教育厅将核减其下一年度项目数量。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