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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3/10/25 0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精神,现组织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课程类

一流核心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二)师资类

教学创新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坛新秀

(三)教学研究项目

(四)教学成果奖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二、推荐限额

依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部分项目推荐限额作如下规定:

1、一流核心课程:4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3门;

2、教学创新团队:2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教坛新秀:3名;

3、教学研究项目:重点和一般:8个(其中重点不超过2个);思政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2个;

4、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4个。

三、申报规定

1、已在安徽省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学院承接类项目或省级质量工程中有立项项目的主持人且未结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其中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3、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坛新秀除外。

4、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建设类项目;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5、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以及《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2、认真研读《2023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严格遵照申报条件,并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3、请各位老师于1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办邮箱acmkyc@126.com(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附件材料不可以超过10M)。材料命名要严格按照《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的规定执行。

4、联系人:张翼、魏晓  电话:0551-63865093。

五、评审推荐

科研办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或委托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后按照规定的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2023年度质量工程申报书

附件2:2023质量工程申报指南

附件3: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附件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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