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各专业教学设计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请各教学系、部对照本学期和上学期开设课程,按照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从职业教育的特点出发,考虑课程的衔接,避免课程之间的重复,并结合专业认真核对并调整教学设计,于2008年11月10日前将调整好的05、06、07、08(中专部)及三年制大专的07、08级所有专业教学设计盖章后交教务处(电子版发到教务处邮箱)。
请各系部在调整教学设计时注意:
1、保证各专业每个学期均有四门考试课,其余为考查课。
2、政治理论课依照基础部要求开设,就业指导、形势与政策和心里素质作为必修课开设(讲座)。
3、三年制高职所有专业英语课开设:大学英语课开设2学期(周4节),第三学期开设专业英语课(周2节)。
4、任意选修课各专业从加大学生个性发展和提高人文素养的角度开设,每门任意选修课学分2分。
5、三年制高职第五学期理论课开设12周数,实训4周。
6、各专业总学分不低于150学分,总学时不低于2400学时。
7、不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尽量用统一名称(可以和开设课程所在系部协商)。
8、第六学期学生顶岗实习不低于10学分(不含毕业论文)。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