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作者:经济贸易学院 时间:2021-07-30

7月30日上午,经济贸易学院党总支按照学校部署和要求召开党总支扩大会,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经济贸易学院院长黄诗义,党总支书记陶云龙,党总支副书记丁蓉,党总支全体委员、教师第二支部书记马诗琴、教师第一支部代表缪华梅参会,副院长江友龙出席了会议。

中共中央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会上,陶云龙表示,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和高校党的建设。此次修订的《条例》把近年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教育事业特别是高校党的建设和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重要指示要求写进来,是近年来高校党建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的成果,为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供了参考。黄诗义表示,《条例》的修订既体现政治性、原则性,又突出实践性、针对性。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应与时俱进,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来展开。关于此次《条例》主要修订的内容,江友龙表示,修改后的《条例》内容更加充实和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更加明确,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丁蓉表示,此次修订的《条例》对高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重申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要求,对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作了充实,同时也丰富了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马诗琴表示,《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作用、发展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陶云龙强调,通过学习《条例》,师生党员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敢于亮出自己的党员身份,做一个合格党员,立好先进标尺,树立先锋形象。(供稿:张超 审稿:陶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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