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news_page] 2007年12月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安徽师范大学等三所院校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黄山市人民政府等29所单位被评为“200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委希望各标兵单位、先进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再接再厉,不断创新,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号召全省各市和各高校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争先进位,不断开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200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黄山市人民政府、芜湖市人民政府、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黄山学院、安徽农业大学、 安庆师范学院、安徽工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合肥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淮南师范学院、安徽大学、安徽科技学院、阜阳师范学院、池州学院、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宿州学院、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合肥师范学院、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